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中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0〕105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在我省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中同意录用姚伟等49人为公务员的复函》(闽人〔2010〕录函字58号)等文件精神,拟录用潘明强和陈晖两位同志为三明市公安局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5日。公示电话:0598-8222341;来信投递:三明市公务员局考录科(邮政编码:365000);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科室:三明市公务员局考录科。
附件
姓名 性别 学历 原工作单位 体检 考核
潘明强 男 本科 三明学院武装保卫处、派出所 合格 合格
陈晖 女 本科 三明学院武装保卫处、派出所 合格 合格
三明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9日